本网讯(徐明亮) 自最高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积极整合执行力量,在全院迅速掀起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高潮,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2014年1月22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召开“8.24”重大交通事故执行案款发放大会,共为19名当事人兑现执行案款190万元,此案的顺利执结,标志着该院涉民生案件专项行集中执行活动“首战告捷”。
2012年8月24日,岳普湖县境内发生一起4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在当地影响较大。2013年12月10日,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因该案后果严重,申请执行人多,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现有案件,决定将“8.24”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作为此次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突破口,专门抽调政治素养高、业务素质好、执行能力强的执行骨干负责该案的执行,下大气力打好“组和拳”,定督办领导、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执行措施,对该案全方位畅通“绿色通道”。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穷尽执行方法、手段和措施,给被告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被告人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给予赔偿;同时,该院及时加强与县委、县政府、某保险公司的协调、沟通和联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使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下一阶段,该院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抓执行,努力实现“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进一步促进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深入开展。(徐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