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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岗位耀光辉
——记平南县人民法院思旺人民法庭庭长陈伟强
作者:陈雪梅   发布时间:2014-02-12 10:40:05


    陈伟强,男,53岁,现任平南县人民法院思旺人民法庭庭长。自1988年10月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他有近20年的时间坚守在基层人民法庭,在普通而又艰苦的基层岗位上,他始终秉持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兢兢业业,用坚忍不拔的毅力和矢志不移的信念,忠诚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在平凡岗位闪耀人生光彩。参加工作以来,他荣获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多次被评为贵港市、平南县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他所在的思旺人民法庭荣获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维稳工作集体二等功,2009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立2010年度全区法院集体三等功,多次荣获全市法院、平南县先进集体。

    勤以敬业,打造优秀法庭

    基层法庭是法院工作最艰苦的地方,也是最锻炼人的地方。面对艰苦的工作,陈伟强尽职尽责,从不叫苦叫累,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未有过半点怨言,从未向领导提出半点要求。自2003年担任思旺人民法庭庭长以来,他身先士卒,主动承担了法庭的疑难复杂案件,并结合实际,狠抓案件质量关,带领全庭审判人员尽最大能力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

    注重提高质量意识,要求法庭干警牢固树立司法公正的意识和办案质量第一的观念,要求自己和审判人员要熟练掌握质量标准,分析影响案件质量的因素和条件,为保证办案质量打下了基础。坚持每月对审结的案件进行自查,然后分组进行互查,对评查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使案件质量从整体上有一定的提高。加大法律文书制作改革力度,把比较优秀的法律文书在全庭干警中进行讲评,在签发法律文书时严格把关,重点对双方当事人的主张、理由、争执的焦点、法律事实和证据的确认、采信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论证,改变以前对双方争议的事实论述过于简单、与判决结论缺乏必然联系的做法,努力使判决更具有说理性、合法性,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强化合议庭功能,审理案件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主审法官对审判的案件负全责,改变了过去开庭审理走过场的现象,使当事人真正做到有理讲在庭上。

    在抓好案件质量的同时,陈伟强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线,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努力将思旺人民法庭打造成一个人人敬业爱岗、个个争当标兵的基层法庭。2003年以来,思旺法庭干警已经换了几茬,陈伟强仍然坚守在法庭第一线,仍然保持着不变的法庭零投诉、零上访记录及每年的院先进集体。

    重视调解,为民排忧解难

    多年的法庭工作让陈伟强深切体会到调解是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金钥匙。因此,每一件案件到手陈伟强都认真阅卷,认真分析案件的特点,找出问题的症结,抓住关键所在,因案施策,因人制宜,然后运用娴熟的调解技巧,力求法理情兼容,努力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降到最低。如针对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案件、借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小额经济纠纷比较多且地域集中的特点,陈伟强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惧辛苦,不怕麻烦,改“坐堂”调解为巡回调解,主动上门服务,深入当事人家中就地调解,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了结纠纷。

     如原告梁某与被告陆某借款纠纷一案,被告陆某因购买木材向原告梁某借款2000元,后又借款5200元。被告陆某在平南县官成镇邮政储蓄所偿还10000元欠款给原告梁某。期间,原告梁某曾向被告陆某借用一套出板机和一套断板机(两套机器均无厂家型号)。之后,原告梁某要求被告陆某偿还没尚欠的借款,而被告陆某要求原告梁某归还所借的一套出板机和一套断板机,并保证该二套机器能正常使用。双方协商未果后,原告梁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陆某归还原告梁某借款20000元,并支付从起诉之日起至还清款项止的逾期利息。陈伟强接到该案后,采取“假如我是当事人”的换位思维模式,以友情为出发点,采取“背靠背”方式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但双方当事人很执拗,坚决不同意调解。为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陈伟强不厌其烦地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调解,倾听各方诉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点一点融化双方内心积怨。最终,双方当事人被他的真诚调解感动,达成了一致协议,握手言和。

    陈伟强还积极发挥创新意识,主动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调解工作,试行法庭、乡镇、村委三级连线调解,借助镇村干部的力量,对邻里纠纷、离婚、人身损害赔偿等一些“久调难决”案件的进行调解。同时,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主动通报和交流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和反馈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窗口作用。此外,他建立判决后法律释明制度,要求全庭法官对所承办的案件负责,对不服判决的当事人做好法律解释工作,促使其息诉服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全力维稳,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压倒一切。基层人民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繁琐细碎,但却件件事关人民群众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一些信访案件,矛盾激烈,容易妨碍社会稳定。

    陈伟强坚持把社会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放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紧紧抓住信访工作重要环节,带领全庭干警努力探索新方法,积极采取新举措,认真落实好领导包案制和首办责任制。为把涉及社会稳定问题案件解决在首办环节和萌芽状态,他坚持做当事人工作,尽可能将每起案件都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让当事人胜败皆服。对涉及群体性事件的信访,他热忱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的农民群众,更是十分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这使他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赖。对反复投诉、缠诉或越级上访,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以及人民司法形象、影响到正常工作秩序的信访列为重点信访,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从根源上查找症结,并建立上访老户专门档案,定期分析其思想动态,做好预测、疏导和防范工作。近年来,在陈伟强的带领下,思旺法庭没有出现涉法涉诉赴邕、进京访、越级访的情况,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此,思旺法庭荣获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维稳工作集体二等功,荣获全区法院、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廉洁自律,保持一身正气

    “物心自腐,而后生虫”,清正廉明,方能得到群众的信任与尊重。在多年的审判生涯中,陈伟强始终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做到自重、自省、自警,廉洁自律,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惑,不为权利所迫,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他所办的案件数以千计,但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他从不为之所动,自觉构筑起一道坚不可摧“防火墙”,彰显出一身浩然正气。

    自进入平南县法院工作以来,陈伟强把辛勤的汗水洒在了乡间小路上,把法律的温情播送到千家万户。他的足迹遍布平南县的各个乡镇村落,所审理和执行的4000多起案件无重审改判、无超审限、无上访缠诉,自身及所带领的法庭从未有人发生过违法违纪的现象,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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