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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背后的美丽与哀愁
作者:韦肖波 发布时间:2014-01-24 09:38:08
那一天,已年过八旬的申请执行人覃某英用颤巍巍的双手,从执行法官手里接过了三千多元的执行款。风烛残年的她浑浊的双眼里闪烁着些许光芒,嘴里喃喃的说着含混不清的感激的话。“多谢……法……官……” 看着骨瘦如柴的她转身而去慢慢消逝的背影,我的心里五味杂陈。是对案件成功执结的欣慰、是对孝义遭到漠视的痛心,还是对可以预见的生命即将逝去的喟叹……我也不知道。 覃某英是北流市西埌镇人,育有二男六女。两个男孩,一个叫刘某铭,排行老大,一个叫刘某生,排行老四。在那个多子多福观念盛行的年代,那是一件大吉大利的喜事。虽然辛苦,但她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不辞辛苦的劳作。眼看自己一把屎一把尿拉扯的八个儿女先后长大成人、成家立业,她感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无限满足和欣慰。 然而让人始料不及的是,六个女儿出嫁后,她的养老成为了大问题。此前,她一直由老四刘某生赡养。但刘某生感觉自己经常要外出打工,不能很好地照顾老母亲。在她七十七岁那一年,老四刘某生把母亲送到了北流市福利院。 2010-2012年,覃某英断断续续在福利院住了近两年时间,总计花费28180元,由八个子女平均分担。住院期间,老大刘某铭从不前来探望,既不给住院的费用也不给生活费。覃某英无奈将刘某铭诉至法院。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铭支付覃某英入住北流市福利院所化费用3522.5元,并从2012年9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覃某英赡养费200元。 判决作出后,被告刘某铭拒不履行义务,覃某英申请强制执行。北流法院立即启动绿色维权通道,将该案纳入涉民生执行案件快速执行机制中。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和刘某铭沟通,劝解、督促她主动履行,均无效果。执行法官既痛心于刘某铭的不孝,又感于覃某英的不幸。为确保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和保障民生,执行法官决定对刘某铭采取强制措施。1月20日,李某被带上了前往看守所的警车。 “羊有跪乳之恩,乌有反哺之义。兽犹如此,人何以堪!”车上,执行法官再做最后的努力,“你这样对待你母亲,有没有想过将来你的孩子也这样对你?”刘某铭低下了头,沉默不语。“孝敬和赡养父母,不知是道义问题,还是法律问题。你的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人们的道德谴责,还要负上法律责任,是要坐牢的!”听到这,刘某铭猛地一抬头,急切地说,“我愿意,我愿意给钱赡养我母亲。我马上打电话给我女儿拿钱过来交给法官,以后再也不敢这样做了!” 案件最终顺利执结,但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感慨。“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孝敬和赡养父母原本是人之常情。为什么有的人就不愿意?为什么必须通过强制手段才肯吝啬的支付原本就不多的赡养费?司法强制措施维护了覃某英的权益,但是他们母子之间亲情的裂痕,谁来弥合? 问题太多,答案永远未知。重要的是,我已掏出手机,拨通了那一串熟悉又陌生的号码,问候远在故乡的母亲……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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