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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法院注重失信告知助推“民生”专项执行
发布时间:2014-01-23 16:44:07


    本网讯(卢小平)  笔者1月22日获悉,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近日结合当前开展的“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春季集中执行活动,统一规范并制定了《失信风险告知书》,从今年1月1日起,该院要求执行人员向案件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必须向被执行人发送《失信风险告知书》。

    据悉,该院将执行通知书与失信风险告知书结合且同时送达被执行人的这一举措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和执行效果。被执行人接到通知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供了经申请执行人认可的担保,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正在按约履行的,可不再纳入失信名单,否则将受到信用惩戒,对其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截止1月21日,该院执行局共受理执行案件190件,实际执结165件,实际执结率86.8%。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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