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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院长发执行款 三姐弟送锦旗表感谢
发布时间:2014-01-23 16:35:25
当事人送来锦旗 本网讯(马静爽 王锡华) 1月22日下午,河南省郑州中牟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案件,院长王炅亲自将25万元执行款发放到执行人张家三姐弟的手中。 2011年8月26日,吴某驾驶一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奥迪轿车沿223省道由南向北行驶,因违法超车与相对方向张某行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发生肇事,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张某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 张某是某公司职工,马上就要退休了,突遇这样的灾难。张某的妻子与三个子女听闻此噩耗,都陷入了悲痛中。 后经法院查证该车是辆报废车,2010年5月8日,经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委托该公司司机将该车转让给李某,后该车通过他人转让给吴某,至今未办理车辆变更、注销登记。 法院判决吴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赔偿张家三姐弟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约33.37万元,除去吴某偿还的赔偿金,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李某对上述赔偿数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了上诉,结果还是维持原判。经过中牟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与双方多次的协商,终于拿到执行款,由院长王炅亲自将25万元执行款分别发放给三姐弟。 三姐弟分别激动地握着院长的手,并对这次拿到的执行款表示感谢,三姐弟送上一面锦旗表示感谢之情。 张家二儿子说,“过年了,终于拿到这笔钱了,十分感谢中牟法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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