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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泾县法院开展“阳光行动”让百姓过好年
发布时间:2014-01-22 10:03:48


当事人领到执行款

    本网讯(曹霞 卫渭)  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快乐祥和的春节,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开展“阳光行动让百姓过好年”活动。对于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完善上门立案、节假日开庭、上门调解等举措惠民,让司法阳光普照百姓之家。图为1月21日上午,该院集中诉前调解一批买卖合同案,为农户发放拖欠的丹皮款。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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