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龚享福) 近日,75岁的老红军亲属李老汉从江西省瑞金市法官手中接过500元“养老钱”时,激动得热泪盈眶,连连称谢。瑞金法官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首司法为民、依法拥军进行曲。
原告李老汉因年老多病又无子女,由当时任村委会主任邹某出面于1991年将其责任田转包给本村的钟某,并约定由钟某一次性付清五年的承包费共计500元。承包期满后,钟某一直未付承包费。原告多次找村干部、乡政府处理均无效果,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钟某返还承包费500元。
针对本案当事人的特殊性,瑞金法院重视,决定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因钟某长期在外务工,承办法官趁其回家过年的机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及有关村干部,向钟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当场对其进行调解。钟某对执行标的并无异议。承办法官认识到钟某之所以拒不付给原告承包费,是存在“李老汉已75岁,年老体弱又无子女,能拖一时算一时的侥幸心理”。承办法官当场对钟某进行法律教育,如果还执迷不悟的话将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慑于法律的威力,钟某当场将500元承包费返还李老汉,并承认自己的错误。“老红军亲属”接过迟到好几年的承包费后,连夸法官为其主持公道,追回自己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