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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霸王”合伙设关卡堵路打人获刑9个月
发布时间:2014-01-17 16:53:50
本网讯(王玉涛 张晓莉)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2014年1月16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土霸王”设关卡堵路,冲动之下打人致人轻伤的案子,判决被告人莫涛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莫涛涛,28岁,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2009年5月29日下午,广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施工途径莫涛涛所在屯路段时,村民莫大大、莫涛涛以施工车辆碾压便道造成路基外扩占用其耕地为由,在本屯木材加工点附近设卡堵路,不让车辆通行。 施工技术人员蒋石等人驾车运输钢筋头样品往实验室进行实验正经此路段,有木头石块堵路不能通行,莫涛涛及莫大大、莫太远、莫少富(三人已判决)等人站在路边。莫少富以蒋石拿钢筋来打架为借口,将钢筋头样品从皮卡车上扔下来。蒋石解释钢筋头是实验样品,但莫涛涛、莫大大、莫太远、莫少富等人不听,对被害人蒋石拳打脚踢,并用钢筋打,宋天天上前劝阻也被殴打。经鉴定,蒋石左眼伤势为轻伤,背部伤势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莫涛涛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莫涛涛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莫涛涛积极参与殴打,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但较于其他同伙的作用较小,是作用较小的主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莫涛涛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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