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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的守望者
——记泰和县法院沙村法庭庭长曾斌 作者:张騑 发布时间:2014-01-17 10:17:16
在泰和县河东片辖区各乡镇经常能看见这么一个人扎堆在群众中,活跃在田间里,尽管他身着制服,佩戴法徽,但这丝毫没有间隔他与百姓之间的距离,尽管他文质彬彬,很瘦弱,但是百姓都很信服他。他就是泰和县人民法院沙村法庭庭长曾斌。 “群众来找我们已是无奈,我们就更要把他们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做好!”这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也正是多年来他将这么一句话贯彻在自己的工作中,满怀群众情愫,与群众心交心,才赢得了辖区百姓的尊重和信任。2013年,他被评为江西省首届“十佳人民法庭庭长”称号。这也是吉安市第一位获此殊荣之人。 以理服人,亲民爱民 说起曾斌,泰和法院的同事都说他是一个朴实,样样都会,且爱干农活的人,法庭里的菜地都是他亲自翻土,栽种,浇水,搭架,除草,正是他的这一种生活方式使他对老百姓增进了了解,拉近了距离。下乡办案、走访,看到群众在地里干农活,他总是很自然地忙上一把。十多年的法庭工作经历,使他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在与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他深知群众疾苦,满怀一颗亲民爱民之心,尤其是对那些无人赡养的老人,他更是关怀有加,依法办理他们的案件。 2013年冬天,塘洲镇塘洲村七十多岁的陈老太冒着凛冽的寒风来到法庭,一进门便向曾斌庭长诉起苦来,经询问才知道,原来老人含辛茹苦把三个儿子养大并帮助他们成家,到头来自己的儿子却相互推脱赡养义务,如今自己的老伴还在医院躺着。曾斌了解后,对老人孩子的行为非常气愤,随带着陈老太,与干警驱车十几里,找到原告的儿子,与他们进行沟通,期间不乏批评教育,但句句在理,打动了原告儿子的心。该案经过他的调解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老人家也洋溢出久违的笑容。为此陈老太多次来法庭感谢曾斌庭长,曾斌说:“只要老人家能颐养天年,一家和睦,就是对我们最大的感谢。” 无私奉献,情系于民 “这杯茶,每天他只顾上喝了一口,便忙碌于百姓的事,奔走于乡村之间……”。同事对笔者讲道。“哎,又是忙了一天,又浪费了一杯茶,真可惜啊!”墙上的挂钟指向下午6:30,他叹口气,将茶水倒掉,随后简单拾掇了下桌面。 曾斌现在工作的沙村法庭,是距县城最远的一个法庭,管辖12个乡镇厂矿的民商事案件。辖区范围广(占据了全县的半壁江山)、人口多(约25万人口)。每年受理案件多,任务重,年平均审理案件在360件左右。但他从不因工作环境的改变而影响到其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为了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他专门调整思路,提出繁案精审,能调即调,调判相结合的新思路。 他每天如陀螺一样地忙于工作,时常加班撰写法律文书到深夜,休息日还在单位加班。为此曾斌夫妻常年两地分居,所有的家务事几乎都落到了妻子身上。甚至妻子生孩子的时候,曾斌也因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到广东出差,一走就是20多天。在医院,别人的老公都笑嘻嘻地忙里忙外,而自己的妻子却只有年近七十的母亲在照顾着。 女儿16岁了,曾经在作文中写道:“在我们家,爸爸在家的日子就是我们共同的节日,因为这机会太少了。爸爸心中装着所有来打官司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惟独没有我和妈妈,但我为有这样一位法官爸爸而骄傲!” 在女儿的心目中,这个爸爸也许在某些方面是不称职的,但正是这某些方面的不称职才成就一个称职的法官。 乐善好施,便民利民 “百姓就是我们的亲人,我们有责任为百姓服务”,曾斌始终坚守这样的理念,爱岗敬业,尽职职责,从不懈怠。 2013年11月,刘某和肖某(男方)因感情不和要离婚,肖某表示如果刘某抚养孩子,便同意离婚。为了离婚,女方同意抚养小孩并不要男方承担抚养费。离婚后女方便去打工,把儿子小强先寄放在爷爷奶奶家,但爷爷奶奶均已七十多岁,身体不好,又无经济来源,几个月后也无力抚养孙子。小强的父亲肖某便到法庭要求通知女方立即把小强接回去抚养,当时曾斌解释孩子的母亲在外打工,等小强的母亲过年回家时再通知她把孩子接回。肖某不听劝,扬言要把小强放在法庭,当时曾斌以为他说的是气话,便没在意,没想到他还真就把小强丢在法庭。 于是,曾斌决定把孩子送到小强的爷爷奶奶家。途中都是山路,小强脚划破了。满是恐惧。为了安慰着小强,曾斌决定背着他,一路上同行的干警一起唱着歌,小强才不再恐惧。经过近2个的颠簸,终于到孩子爷爷奶奶的家。小强一见到爷爷奶奶,便扑向爷爷奶奶怀里哭了起来,我们看见老人的眼里噙满了泪花。我们向老人说明了缘由,老人拉着我们的手连声说谢谢! “为百姓办事,要诚心诚意,和百姓接地气,要敢于乐于为百姓解决麻烦,只有这样才能让百姓信任我们,才能做好群众工作。”在基层十多年的工作经历,曾斌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不光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在生活中也是这样对待百姓,无论严寒酷暑,只要群众需要,他都会坚持上门办案,到田开庭。正是十几年如一日的坚持和守望,才造就了曾斌如今的成绩。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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