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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短3厘米致不孕 男子起诉医院获赔12万
发布时间:2014-01-16 08:42:30
本网讯(杨琴 吴琦) 日前,因温岭医生被刺事件,医患关系再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小小手术刀,可以救人也可以误人。1月13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被告南城某医院被判赔付12余万元给原告邱翔。 原告邱翔与女友同居多年,并于2012年登记结婚。周围朋友均已生儿育女,妻子却迟迟未孕,年近30岁的邱翔不禁急在心头。经过一番检查,邱翔被诊断为不孕。这个结果彻底地改变了邱翔的生活,妻子也因此与他离了婚。 根据上海某医院的结果,邱翔不孕是因为其输精管缺约3厘米,这与其在3岁及20岁时在南城某医院做的两次手术有关。仅3厘米的误差,却毁了一个人的幸福。气愤的他多次与医院交涉要求赔偿未果,遂诉至法院维权。 法院接案后,经原告申请,通过江西天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南城某医院对原告邱翔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原告的损害结果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且为八级伤残。据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经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均未达成协议。据此,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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