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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法官便民诉讼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4-01-13 14:44:13


    本网讯(郑锦利)  “外面下雨了,这里有为你们提供的雨伞。”接过李法官递上的爱心雨伞,王大伯的心里很是激动。

    近年来,该院在立案大厅开通了咨询电话,设置电脑、老花镜、雨伞、针线等设施供当事人使用,公布法院受理条件、诉讼流程、管理制度、23项便民措施等内容;实行首问责任、办案公开、服务承诺、文明接待四项制度;对老弱病残、低保困难群众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开展优先立案及诉讼指导服务;充分发挥“涉诉调解联动中心”快立案、快调解、快执行的方便、简捷、快速作用,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对诉讼双方有调解意愿、争议不大、事实较清楚的案件及时调解,准确释明法律规定,促进矛盾纠纷的彻底解决,从源头上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对追索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保险金等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只要当事人提供相关的困难证明,就可依法办理缓、减、免收诉讼费,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诉讼的经济负担。

    2013年来,该院民事立案2376件,刑事立案300件,行政案件立案9件,执行案件立案795件,诉前调解撤诉1513件,调解率达63.84%,为困难群众办理缓交诉讼费案件325件,缓交金额392.8万元,其中,97%以上的案件是不良信贷案件。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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