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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法院:小小“公示牌” 便民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3-12-03 11:15:01


法院机关各庭、科、室安装“在岗公示牌”。

    本网讯(阮传宝)  2013年12月2日上午,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和广告公司人员一起在给院机关各庭、科、室安装“在岗公示牌”。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当事人,按照宿州市、区《关于开展深化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该院积极开展亮“三牌”活动。三牌是指:胸牌、桌牌和在岗公示牌。“三牌”上均显示工作单位、姓名、照片、岗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内容,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上岗时间、参加重要活动必须佩戴胸牌;“在岗公示牌”要求统一悬挂在每一个办公室门口,及时准确反映人员在岗情况和工作去向。亮“三牌”制度的实行,不仅方便了群众,还把每个岗位人员置身于多层次监督之下,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和效能建设的提升,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法院形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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