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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刚柔相济能动执行 49万标的款火速执结
发布时间:2013-12-31 09:32:12
本网讯(通讯员 陈毅清) 近日,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在一起涉及农民工10万元工资的强制执行案件中坚持耐心释法,刚柔相济能动执行,在三天内将全部标的款495,160元转付到申请人手中,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尹某是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其与被执行人某园林公司新田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13年4月30日经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案,园林公司新田分公司依判决应当支付尹某工程款人民币495,16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未予支付对应款项,尹某因此于2013年9月30日向新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知晓了49万余元标的款中包含农民工10万元工资后,新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高度重视此案件,即刻调查清楚被执行人园林公司新田分公司拒绝支付工程款的真实原因。原来,被执行人接手新田县孝文化公园驳岸挡土墙工程后将此过程承包给尹某的建筑公司,但是县政府关于该工程的修建款因故迟迟未向被执行人划拨,被执行人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尹某工程款。 执行局法官耐心地作被执行人的工作:新田县孝文化公园驳岸挡土墙工程属于县政府财政预算拨款工程,县政府目前只是暂时因故无法拨付款项而不是不支付被执行人工程款;被执行人公司账户内资金充足,实在没必要以此拖欠20多位农民工的工资,对外有损公司声誉,严重的将会背负法律责任。 在执行法官耐心地讲法说理,并与县政府积极协调商议后,被执行人园林公司新田分公司答应三天内支付尹某工程款495,160元。目前,该案全部标的款已转付到申请人手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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