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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源汇区法院多举措推进涉民生案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30 09:33:20


    本网讯(张伟 陈戈)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法院自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全院执行法官把此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措施,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查找涉民生案件、创新工作方法、克艰治难,通过多项措施大力推进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

    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当事人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今年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局开通了民生执行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当事人反映的拖欠工资、工伤、医疗、住房、赡养、抚育等涉及民生的案件执行信息,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热线工作人员都认真接待每一起案件,能当时处理的当时处理,能及时答复的及时答复,对当时不能答复的,需要调查核实的,在三日内回复。民生执行服务热线开辟了一条直接便捷的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有很多社会矛盾在萌芽状态中得以化解,使执行工作更加高效便民,大大提高了涉及民生案件的执结率。

    对当事人反映久拖不执的问题,源汇区法院采取周通报制度,即对有财产执行的案件一周向申请人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无财产执行的案件一周联系一次当事人,使申请人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对反映涉执信访案件办理不力的问题。执行局要求干警对涉执信访案件不论上级部门要不要结果,都要总结出当事人上访的原因,及时形成报告,由执行庭庭长带承办人去交办单位汇报,取得理解。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全力做好信访人的工作。对当事人反映执行员在执行工作中有不廉洁的问题,通过向当事人发放廉洁监督卡,确保执行员的公正廉洁。

    推行公开执行,和谐执行。公开执行风险、公开办案法官、庭长的电话、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结案标准、公开全部执行措施,即每采取一次强制措施,都及时告知当事人,使当事人对执行程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全面贯彻“和谐执行”理念,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与执行监督员的优势,主动参与案件执行的全过程,提高执行和解率,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双赢。

    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审限。把执行监督工作纳入流程管理。对执行工作中所采取强制措施等各个环节都在时间上进行细化,一旦超期,给予通报。保证民事执行六个月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三个月执结。对超期未结,严格按《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无财产案件结案标准,对新结案件进行监督。实施重大执行措施时,由合议庭合议、庭长审查、局长审核程序进行监督,保证措施正确有力,杜绝超执行审限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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