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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闹离婚丈夫索彩礼 法院调解促协议离婚
发布时间:2013-12-26 15:03:20
本网讯(杨柳) “要离婚,我同意,但是你必须退还我的彩礼钱!”被告邓某怒吼道。“结婚时的首饰我都退还给你了,你大部分的生活开支都是由我支付的,现在我是一分钱也没有了!”原告姚某没好气地喊道。这是发生在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一次庭审现场的一幕。 原告姚某与被告邓某系自由恋爱,双方于2013年3月27日登记结婚并按照当地习俗置办酒席。婚前,邓某先后送给姚某“彩礼”、金银首饰以及电脑共计近3万元。然而,令邓某没想到的是,结婚不到半年,姚某竟以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建立夫妻感情为由,于8月30日向安乡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与其离婚。 庭审中,双方就婚前“彩礼”问题争执不下,邓某表示同意离婚,但执意要求姚某归还全部“彩礼”;而姚某则一直坚称没钱,不愿意返还。 见此情形,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阐释法理,并希望二人各自作出让步。终于,姚某与邓某达成了一致协议,二人离婚,由姚某退还邓某彩礼款1万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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