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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法官“四到位”执行和解逾五成
发布时间:2013-12-24 09:47:51
本网讯(余辉华)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做到案结事了,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四到位”,强化执行和解,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取得较好的效果。 和解风险告知到位。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存在信用风险,确保申请执行人慎重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告知被执行人签订和解协议后,必须如约履行,恶意逃避债务应负法律责任,避免存在侥幸心理。 协调联动到位。深化执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衔接配合,健全完善协助执行网络。通过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准确掌握被执行人的资金、财产流向,通过车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及时全面掌握被执行人财产及收入等信息。 思想工作到位。在执行工作中把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到位,根据个案特点,因人而异,因案施策,充分尊重当事人,礼貌对待当事人,消除当事人抵触情绪;注重法、理、情交替使用和融会贯通,即在执行工作中,认真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加深当事人对政策、法律的理解,同时,积极引导其多做换位思考,从道德情感上积极配合执行。 借助外力到位。努力争取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探索非诉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缓解法院执行压力;积极借助民间和社会力量,如邀请当地村、居委会干部,专业人士、人民陪审员和司法协理员等参与和协助执行,加强与当事人亲戚朋友交流沟通,通过亲情感化等,促进执行和解。 据悉,截至今年11月,该院执行结案389件,执行和解率51.6%,涉执信访下降21.7%。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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