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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木法庭入选广西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3-11-08 15:10:58
本网讯(覃仪晏) 日前,广西高院公布了《关于命名第二批“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决定》,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桐木人民法庭成为广西法院系统入选第二批“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10个人民法庭之一。 近年来,桐木法庭不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努力推进法庭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并充分运用先进文化力量强化价值观念,激发队伍活力,树立法院新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推进文化建设。在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中,金秀县法院党组坚持“全覆盖、同建设”的工作方针,将桐木法庭纳入到了法院文化建设规划之中。 打牢物质装备基础,完善文化建设平台。2012年,桐木法庭先后建成高标准高规格的“立案信访窗口”、妇女儿童维权办公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室,还在法庭大厅配备便民桌椅、饮水机等便民设备。此外,该庭不断加强四级网络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现代化办公模式。 加强法庭队伍建设,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在推进法庭文化建设工作中,桐木法庭注意把文化建设与法官业务能力培养,干警思想素质提升等需求相结合;通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技能培训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庭干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通过组织干警参与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增强法庭队伍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多管齐下能动发展,推动法庭特色文化。该庭始终把调解工作作为重点,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积极转变“坐等上案、闭门审案”的传统做法,坚持带案下乡,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推行全程调解模式;加强与基层组织部门的联系,理顺诉调对接关系;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水平,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晴空;对涉妇儿维权案件实行快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执行,在辖区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点)”60多个,将维权工作延伸到壮村瑶寨;全面启用“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巡回法庭”等特色法庭开展司法审判工作,便利当事人诉讼。 打造法庭文化展厅,引领法庭文化标杆。桐木法庭在推进文化建设过程中,将法庭法院文化的共性内涵与法庭自身个性特点有机结合,着力加强法律文化展厅和文化长廊的建设,把法庭建设成为向人民群众展示和弘扬法院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在文化展厅中,该庭通过大量的历史照片、图片和文字介绍,集中展现法庭的发展历程、工作特点和荣誉成就。同时,该庭以文化长廊作为法庭文化的传播平台,在法庭走廊内悬挂理念标语、便民指南、廉政警句、干警格言等,弘扬法治理念,方便群众诉讼,展示干警风采,营造了良好的法庭文化氛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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