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无性婚姻酿恶果 妻子离家丈夫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3-12-09 09:39:03


    本网讯(孔晶晶 罗浩)  新婚夫妇本应举案齐眉、如胶似漆,然而,一对“90后”新婚夫妇却因没能过上正常的夫妻性生活而诉诸法院,要求离婚。12月6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依法判决准予原告余某与被告齐丽离婚。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一年后,于2012年12月31日在罗山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被告齐丽以原告余某有生理缺陷为由拒不履行夫妻义务,双方至始至终没有过夫妻生活,也未生育子女。

    2013年5月,被告离家外出务工,并拒绝原告前去寻找。原告认为自己作为丈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故诉诸法院要求解脱这段痛苦的无性婚姻。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本案中被告以原告有生理缺陷为由拒不履行夫妻义务,双方至始至终没有过夫妻生活;被告于2013年5月离家出走,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于庭审中明确表示同意离婚,应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