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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官,我为公平正义代言
作者:夏江霞 发布时间:2013-12-05 15:33:55
美国著名法理学家德沃金在其不朽的名著《法律大厦》中曾这样的描述: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在世人眼里,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是蒙上眼的女神,手执利剑,不看尊卑,不论贫富,在她的眼中,公平与正义才是唯一的砝码。作为公平正义化身的法官往往令人产生无限的崇敬感,这是何等的荣耀! 作为法官,在倍感光荣之余,我们更应该深刻感受肩上的重大使命,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开拓奋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致力于提升司法公信力,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那么,我们要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提升司法公信力呢? 首先,做一名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人格魅力的法官。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司法公信力还从何谈起?今年八月,“上海高院法官集体招嫖”事件一度成为沸点新闻,法官职业道德及纪律作风问题再度引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副院长、庭长纷纷落马,于己,数十年辛劳一朝破碎,于法院,司法公信力降至零点。这五位法官以身试法,用自己的惨痛教训给广大法官上了生动的一课:法官的权威不仅来自法律的授权,也来自法官自身道德人格力量的支撑,只有忠诚法律、执法如山,不为钱、权、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善,才能赢得社会的敬仰,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 其次,做一名精通法律知识同时具有广博文化素养的法官。案件的复杂性、广泛性决定了法学与现代科技及医学、经济学等其他学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样,法官掌握一定其他学科的知识便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在精通法律业务的同时我们也要广泛地涉猎其他各专业知识,做一名博学多才的法官。 再次,做一名情理法交融的法官。一个只会援引法律规则的人可以充当一副性能良好的法律机器,但却不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优秀法官。只有以情理交融的方式辨法析理,才能让当事人胜败皆服,最终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重统一”。古今中外那些家喻户晓的杰出法官无一不是情理法并重者。福建南平“法官妈妈”詹红荔正是将情理与法理有机结合起来,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八年以来,始终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将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挽救了一批又一批少年犯和问题少年,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社会矛盾,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去年九月,我有幸从安乡法院迈出了自己职业生涯的第一步,在这里,我认识了一群非常优秀的法官。他们没有显赫的职位、耀眼的名望,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催人泪下的事迹,但他们勤奋、朴实、兢兢业业而不追名逐利,在公正审判中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在默默无闻中见证着新中国法治的风雨。民二庭的杨永志法官就是这其中的一位,他对待当事人的态度让我尤为感动。记得那是去年十月的一个上午,一位年过八旬、头发花白的老大爷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走进了我们办公室,用含糊不清的话语向法官诉说着自己的苦衷。原来,早在几个月前他在诉某房产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胜诉后,该房产公司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书中的还款义务,并将还款期限一拖再拖。大爷在万般无奈下又只能找到当初承办该案的杨法官。而杨法官并没有因该案已结为由拒绝帮助他,在本可以“甩手”让大爷将案件交予执行局执行的时候,他并没有这样做,因为考虑到执行程序的启动可能会让老大爷花更多时间精力才能拿到还款。杨法官一方面耐心地劝说老大爷别急,另一方面,也积极地跟房产公司老总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约好了还款日期,但在约定之日这位老总又要将还款日期往后拖。如此反复爽约三次后,杨法官在电话里用比平常高八度的声音跟他分析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那是我头一次见到慈祥的杨法官发如此大的火,法律的威严在被反复的爽约打碎后,却又在那一刻被他重新拾起。此刻,我在杨法官身上看到了一种可贵的精神,那就是——司法为民,坚守正义! 作为法官,我们渴望的不是钱财,也不是虚荣,而是公平与正义;我们远离灯红酒绿,沉浸于思想的恬静清明之中,追求的是人格的完美;我们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铺路之人,司法公正高效的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正像中国法治化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法官追求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的道路也注定是艰辛曲折的,但是,面对前方的坎坷,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是法官,我为公平正义代言!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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