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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责任、良知和理性
——看电影《十二怒汉》有感 作者:钟国华 发布时间:2013-12-03 10:59:27
周末闲暇,笔者看了一部黑白老电影《十二怒汉》(1957年),影片由亨利·方达主演,西德尼·吕美特导演,讲述的是十二名陪审员在一间封闭的屋子讨论一起刑事案件的故事。十二名陪审员将对被控杀父男孩是否构成一级谋杀罪进行投票,结果直接决定着这名男孩的生死。经过数个回合的讨论、争辩、投票后,十二人最终抛弃偏见和成见,由开始的十一票赞成有罪到十二票全部认为无罪,达成一致意见:被指控罪行不成立,男孩无罪。 电影案情悬念迭起,富有戏剧性,情节丝丝入扣。《十二怒汉》是一部伟大的电影,在于其闪耀着人性的光辉,闪耀着裁判者的责任、良知和理性。一群素不相识的普通人秉着良知,为了真理,坚持不懈地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笔者细想,影片中的陪审员,何尝又不是我们法官自己呢?十二名陪审员,或许就是我们代表着不同意见的十二名法官,或者是代表着我们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同意见。我想就此谈谈我们法官的责任、良知和理性。 首先,责任。作出决定,依法裁判是法官的责任。他们被通知参加庭审,为案件的事实进行判断,是他们的义务和责任;我们被任命为法官,对案件作出裁判,就不仅仅是义务,更是一种责任。法官有喜怒哀乐,也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或许,我们也有像影片中想尽早回家看球赛的陪审员一样的爱好,但能否就此匆忙结束庭审呢,甚至草率作出裁判?答案是不能。裁判是我们的责任,依法裁判是法律赋予我们法官的不容推脱的使命。我们必须谨慎地行使好法律赋予我们的裁判权。既然被任命为法官,那么我们在审理案件时,就应该对案件证据、各方的诉辩意见、案件事实进行认真分析,谨慎判断,并最终依法作出判决,以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其次,良知。我们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显然还必须具备良知。因为,涉案的每一个人与我们法官非亲非故,他们的权利、财产甚至生命此时却由我们予以定夺,这要求我们法官必须具备起码的道德良知,秉着最基本的良知,再以我们的专业知识,进行裁判。或许我们认为,这又是一起简单的离婚案件,与以前的案件大同小异;这又是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或许接连不断的案件已让我们早已疲惫不堪;……;或许也像影片中其中一名陪审员那样因为厌倦了冗长的争执与烦闷而打算随意地改变自己的观点。显然,这不被允许。因为它亵渎了法律的神圣和尊严。作为法官,就是从一个人基本的良知出发,也不允许这样随意决断,也不能因为我们不是律师或控方,不是原告的亲友,不是被告的好友,就放弃能力和义务为与己毫不相关的当事人“脱罪”或“入罪”,或忽略或剥夺他们的合法权利。因为,我们是法官;而法官必须具有良知;还因为,作为法官,我们应该知道每一起离婚案件的背后或许有着一个或两个伤心的当事人,也直接牵动两个家庭的幸福;而每一笔民间借贷或许是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几年积蓄。所以,我们法官作出判断,必须基于我们内心的确信,居于我们的良知,假如不是,那么不被允许,否则应该受到众人的质问和鄙视,正如影片中另一陪审员所言“谁告诉你你有权,这样子玩弄别人的生命?如果你要投‘无罪’一票,必须是因为你相信,被告的确是无罪的,而不是因为你觉得厌烦。如果你觉得他有罪,你得坚持下去。”这样的质问直痛人的内心,拷打着每个人的良知。 再次,理性。作为一名裁判者,法官还需要理性。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或许当事人不尊重法官;或许因为曾经的自己或他人的案件对法官或法院存在偏见;或许当事人压根就认为自己有理,法官肯定在偏袒了对方;如同影片中的最后投无罪票的陪审员,因为被控男孩,想起他自己不争气作乱添乱的儿子,他就是希望被告他们被控犯罪,就是要他们得到惩罚;还有,影片中大多数陪审员以该男孩“恶迹斑斑”,道德的败坏,加上“铁定的证据”和“铁定的证人”已经证明的“毫无争议的事实”,认为被控诉男孩有罪。作为法官,我们却不能失去理性,不能带有着偏见和成见,不能因为他有着怎么样的过去,有着如何好的还是坏的道德品行,不能因为他身出贫寒还是富贵,而不是依据案件的事实,作出对其不利的判决。理性,在于不受别人不良情绪的影响,在于很好地掌控自己的情绪,更在于彻底撇开掉自己的感情因素,完全按照客观事实,基于法律的规定,不偏不倚地公正裁判。 最后,独立。我想,我们法官应该独立地形成自己的判决,不能迫于别人的压力,也不能迫于任何强加于你的意志,坚持原则,依照法律,否则会被质问“你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同样受到谴责。诚然,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在意见一致声中,最容易最轻松也最可以抛弃自己责任的莫过于与大家保持一致意见,而要坚持不同的声音,需要勇气,更需要坚持的毅力。力排众议,坚持自己的观点或许可能被欣赏,但存在巨大的风险,即使这或许真的是对的。而事实很多亦证明“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故有人云:假如人都往同一个方向走,地球将倾覆。影片中被控诉的男孩,正因为有7号陪审员(亨利·方达演)的坚持,他的世界最终没有被倾覆。我们法官,如自己认为对的,就应该大胆地独立表达出来,即使孤身一人,也请坚持下去,或许因为我们一个人的独立和坚持,最终保护了被忽略的权利,维护了正当的合法利益,或许可能像影片中一样把一名无辜从刑场拉回来。只有这样,责任、良心与理性等等一切在现实生活中才真正不会被倾覆。 作为法官,我们处理案件,还应该像影片中陪审员一样,考虑案件作出决定时,还事实于真相,以负责的态度,依照法律的具体规定,谨慎处理我们手中的每一个具体的案件。我们基于责任、良知和理性,加上我们的专业素养,慎思明辨,秉公处理手中每一起案件。只有这样,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得到最大的维护,法律的尊严才得以彰显。让我们每一个法官把手中的每一个具体的案件当作我们手中的每一块砖,打造坚固的万里长城般法院公信力。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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