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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福法院多举措确保涉执案件零上访
发布时间:2013-12-02 13:58:45
本网讯(李晓建) 近年来,江西省安福法院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不断强化依法、文明、公开、高效意识,多措并举,将和谐理念融入执行工作全过程,用制度规范执行、促进和谐,实现加强执行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良性互动,涉执信访案件数大幅减少,涉执信访排名在全市法院一直处于末位。今年1至10月份没有发生一起赴京、赴省、赴市涉执信访案件。 建立完善分组交叉换员机制,以执促和。为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该院通过不断积极探索,在加强内部激励、监督的同时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去年创造性的制定出台了《分组竞赛交叉换员执行实施方案》,将交叉换员的权利交给权利人,让权利人行使执行监督权,使执行工作有序、规范、阳光、高效运行。今年1至10月份新收执行案件522件,实际执结422件,执结率为80.8%,执行案件平均执行期限为46天,同比缩短23天,大大提高执行质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 建立执行案件约访制度,以访促和。为进一步推行阳光执行制度,减少涉执信访案件发生,今年该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执行案件主动约访活动实施方案》,规定所有执行案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穷尽执行措施并经交叉换员后仍不能执行到位的,必须在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10日内主动约访权利人,向其送达《执行情况告知书》,公开执行过程,争得其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截止目前,该院以主动约访申请人逾百人次,有效消除了申请人对法院执行不能的误解。 建立信访案件等级评估制度,以预促和。为做好涉执信访工作,做到未雨绸缪,该院规定所有执行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的同时必须进行信访等级评估,并根据评估的等级做出相应的对策,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规定凡是容易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重大复杂执行案件,在采取强制措施前必须制定执行预案,经集体讨论决定,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并保证在突发事件不可避免地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建立执行救助机制,以助促和。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该院制定出台了《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对申请人因遭受侵害而不能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或因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缺乏必要的生活及医疗费用致使生活难以为继,或因受害致死给家庭生活造成巨大困难等,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的,给予执行救助。仅去年就发放执行救助基金6万余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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