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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遗产姐弟反目 法官执行和解化恩怨
发布时间:2013-11-29 10:53:06


    本网讯(赖明)  “今天恰巧是感恩节,我们五姐弟的恩恩怨怨终于化解了,感谢执行法官的辛苦工作!”11月28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和解执结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由三弟刘大力出资15万元买下二姐刘玲的五分之一财产继承份额,五姐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申请人刘玲与被执行人刘大力共有兄弟姐妹五人,母亲于1995年去世,2011年8月父亲去世。两位老人留下了两套房产且均未留下遗嘱,对两套房产如何继承,姐弟五人产生了争执。多次协商未果,刘玲将三弟刘大力告上法庭,要求对两套房产进行分割继承。2011年12月经法院调解,五姐弟达成调解协议,由五人对两处房产平均分割各继承五分之一的份额。

  调解书生效后,刘玲认为无法实现自己的继承权,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三弟刘大力兑现属于她的五分之一份额。执行法官找双方当事人谈心,了解姐弟之间产生矛盾的症结所在,向双方指出本案是一起家庭财产纠纷,双方都是一家人,应该互谅互让,互敬互助,父母有能力留下财产给儿女,是儿女的福气,兄弟姐妹应该好好珍惜。在调查过程中,执行法官得知五姐弟中大姐最有发言权,对此事的态度也最为通情达理,故首先做大姐的工作。大姐向法官表示,两套房产都是父母一辈子省吃俭用省出来的心血,看到一家人争房产确实寒心,她本人已经多次向弟妹表态只要一家人和和气气,她自愿放弃自己应得的五分之一份额。

  经过多次沟通,执行法官认为解决双方矛盾的时机已经成熟,就召集五人到法院协商。协商过程中,刘玲坚持认为两套房产至少价值90万元。执行法官向五人反复做思想教育工作,指出双方是同胞姐弟,血浓于水,且家境都很殷实,应该弘扬和睦团结的中华美德,保持一颗“感恩”的心。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开导下,五人最终商定两套房产作价75万元,由刘大力出资15万元买下刘玲的五分之一份额并当庭付清,此案全部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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