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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生活中的“四面镜子”
作者:周小燕 袁军   发布时间:2013-11-26 09:16:42


    对于一个背负着法律的庄严,肩扛着法律的公正,触摸着常人难以触及的社会最真实的一面的法官来说,工作中面对的更多的是家长里短的纠纷。法官终究也是普通人,工作时间长了,工作缺少新鲜感,同样会感觉厌烦。有时跟同事聊聊工作中的一些事情,不论哪个部门的人,都可以说上半天让人唏嘘纠结的案情,大家都在表达的一种心境是:法官工作很难做,搅得人心烦。有的同事甚至对自己当初的职业选择产生了怀疑。

    偶然之中,在今年的《读者》杂志上看到《人生应具有的四面镜子》一文,看完之后将之对号入座,搬至法官生活中,让法官们都来拥有这“四面镜子”,让我觉得更是无比贴切。

    法官应握着一面“望远镜”。

    法官在国家的审判机关工作,是人民法院大家庭中的一员,属于上层建筑中的个体,代表着国家行使审判权,因此法官首先应该紧跟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上时代的节拍,紧贴审判发展的脉博,在思维上应紧跟大局,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带好一付“望远镜”,保持着扬帆远航的方向不出错。

    法官应带着一面“显微镜”。

    法官在日常工作中,面对的是一个个寻求司法公权力救济的焦虑面孔,每个案件是形形色色的,每个当事人的心态也是各不相同的,法官整天沉溺在人与人的矛盾之中,经常面对突如其来的冲突,为平息化解好这些矛盾纠纷,握好手中的审判之剑,适时发力,居中裁判,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时时带着一面“显微镜”,工作中要细致观察当事人的面色,揣摩当事人的各种诉求想法,琢磨做好案件调解的切入点,不放过任何寻求帮助解决矛盾纠纷的一个个人际关系,不论是案内的还是案外的,保持着处理案件心有定数和游刃有余,做到处变不惊。

    法官应拥有一面“放大镜”。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各种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层出不穷,带来诉讼时代的爆炸。法官整天开庭调解判决,高节奏地白加黑、五加二连轴转,面对大量棘手的诉讼案件,我们任何一个法官都不能因工作量大就马虎大意随意裁判。我们仍要以查清案件事实为基础公正裁判,不放过任何一个庭审细节,一个诉讼关键证据,要带着一面“放大镜”,仔细地阅看案卷、认真地组织质证、不畏辛苦地调查取证,放大案件的细节,从大处着手小处着眼扎实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法官应携有一面“哈哈镜”。

    法官的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是不讲诚信的当事人,为了利益争来争去的商人,不按套路出牌的失信被执行人,常常是案件易判,结果难料,自己实事求是判案,有时遇上“刁民”,还得多头汇报,忙着写各种各样的汇报材料。令法官苦不堪言。这时,需要带着一面“哈哈镜”,笑看人生,要有“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胸襟。要环顾四周想着,到法院诉讼的当事人中,难对付的只是少数,我们身边的绝大多数人,不还是诚信的、遵纪守法的吗?不还是有那么一些当事人,在自己工作的不懈努力下,感动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吗?不要因为一颗老鼠屎,打坏一锅粥!想想在法治建设步步推进的形势下,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会越来越高越来越强,要相信今后的法院工作明天会更好。这样,所有工作中的不悦都可挥之即去,所有工作中的不快都可一笑而过,所有的郁闷都能释怀。

    有人曾这样说过,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如果你热爱你的审判工作,那么在你的法官生活中请带着这四面镜子,所有的困惑都将不再是困惑,你的热爱仍将是你工作向前源源不断的动力,假如你也和我们一样,偶尔止步不前,那么请拿出这四面镜子照照自己,让自己重新回到法台前的最佳精神状态,莫辜负了自己当初执着无悔的选择。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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