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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法院:法官调解解恩怨 官民和谐促稳定
发布时间:2013-11-19 10:54:22
本网讯(毛伟) 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成功协调解决一起不服行政处罚案,原告舒清与被告铅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握手言和,化解了恩怨。被告铅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也称赞法院是官民的“连心桥”,矛盾的“化解器”。 2013年10月29日,铅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以舒清介绍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为由,作出铅计生罚字(2013)001号行政处罚决定。舒清认为该处罚决定事情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将铅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承办此案的法官意识到该案若处理不当可能引起不稳定因素,通过对案情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得知,原、被告间经多次调和均未解决,双方的矛盾异常激化。面对重重困难,法官们并未退缩,通过找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做疏导、协调工作,终于使双方当事人为法官的真情所感动,原告与被告达成了行政调解协议,原告撤诉。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的不服行政处罚案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共同谱写出了“法官调解解恩怨,官民和谐促稳定”的乐章。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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