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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交友应戴好“四副眼镜”
作者:梁伟   发布时间:2013-11-18 13:43:49


    俗话说:君子先选择而后交友,而少忧;小人先交友而后选择,而多怨。近年来,从上海法院赵明华、广东法院杨贤才等一些法官违纪违法案例来看,正是其在交友中放松了“警惕”,热衷于结交“大款朋友”、“酒肉朋友”、“投桃报李朋友”,从而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一步步“拉下水”,利用手中的执法办案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谋取私利,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不少走上违法违纪道路的法官慨叹:都是我那帮“朋友”害了我。

    当今社会,交友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个朋友一条路”,“朋友多了好乘凉”,“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些妇孺皆知的老话,讲的都是交朋友的好处。法官和普通人一样有人情交往的需要,也有自己的社交圈子,比如与同学、战友、亲戚等经常以走动或集会的方式进行交往。或者说,法官在工作和生活中也需要方方面面的人士支持、关心和帮助。这些都属于增进感情、加深友谊、提高工作质量、推动生活幸福的正常需要,无可厚非。但是,法官又是公众人物,他的社交圈子如何,爱好结交怎样的朋友,往往为人所关注,特别是想在法官身上寻找“突破口”的人所关注。为了拉拢法官“为我所用”,这些所谓朋友会想尽一切办法,与法官拉关系、套近乎,不惜重金进行感情投资。而谋些法官正是因为不能严格自律,在心存侥幸的支配下被他们点中了“死穴”,迷失了方向,以至权为“友”所用,利为“友”所谋。结果不仅害了自己,而且祸及家庭和亲人,也大大损害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形象。法官该怎样交友呢?笔者认为,关键要戴好“四副眼镜”。

    首先要戴好“选择眼镜”。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交友中哪些人该交、哪些人不该交,每一位法官都要在心中去衡量一下。正如邓小同志曾经告诫的那样,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这个数就是指对所交往的人要善于冷静观察、分析和判断,不要被眼前所看到的表面现象所蒙蔽。对于不善之客,要该出手时就出手,当机立断,拒之千里,谨防交友不慎带来不良后果。要多交正直坦诚,学识渊博的益友、智友。在这方面,“为民书记”郑培民给广大领导干部树立了好榜样,他交友不看地位,不去寻找权钱交易的机会,而是和那些农民、残疾人等需要帮助的人结交朋友。

  其次要戴好“原则眼镜”。君子之交淡如水,为政之道清似茶。朋友交往要注意把握分寸,不要把个人交往与行使公权混在一起,感情用事。不该办的事情坚决不能办,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能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去。少数法官在交友中不善于把握分寸,讲关系不讲原则,讲感情不讲纪律,讲义气不讲法律,扛着“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大旗踏破道德和法律底线,造成不可挽回的苦果。法官在交友中应从工作出发,从事业出发,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准确把握工作关系与私人关系的尺度,切实做到健康交友。

  三是要戴好“友道眼镜”。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以同利为友。交友之道在于志同道合,互相砥砺,而不是蝇营狗苟,相互利用。一个人有什么样的朋友,直接折射出他的为人。法官交友要讲党性、重品行、展形象,要同那些有钱的大款在个人经济上保持距离,同送钱送物的人划清界线,防止别有用心的人,用糖衣炮弹的进攻“武器”,以达到权钱交易的目的。对那些要与你出差前“吃送行饭”、回来后喝“洗尘酒”的人,要格外小心;对总想拉你到高档酒店、歌厅、高尔夫球场等场所去“放松”的人,离他越远越好。

  四是要戴好“管好亲人眼镜”。法官亲人的言语,很可能对法官的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当前,社会上不少人惯于搞“夫人外交”、走“公子路线”,企图从法官亲人身上找到“缝隙”,如果法官的亲人不保持与其一样的“敌人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的立场,而是热衷于跟所谓的“大款”、“老板”等人交往,或者与怀有不良用心的人称兄道弟,久而久之,就会“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逐渐成为他人可以操纵的工具。对此,法官要教育自己的亲人,在任何时候,都要在财物面前不动心、不伸手,不干涉自己的工作,自觉维护法律的公正。



来源: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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