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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法院“绿色通道”助农民工讨薪5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3-11-18 13:49:21


执行法官为农民工讨回工资53000元

    本网讯(王震)  11月15日,李强等12名农民工来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取了包工头拖欠快一年的53000元工资。“太感谢临河法院了,这是我们的血汗钱啊!我们要了一年都没能要回来,没想到来到法院一个星期就给要回来了。”接过沉甸甸的工资款,李强拉着法官的手,嘴里不停说着感谢的话。

  这是一起建筑包工头拖欠12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2012年11月,李强领着11名同乡到包工头郭某承包的工地打工,双方口头约定人均日工资200元。今年1月,经结算郭某应当支付李强等12人劳务报酬48000元,但郭某以发包方未付工程款为由拒向李强等12人发放工资。此后,李强等12人多次追要未果后,申请了劳动仲裁,经临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郭某应偿还所欠工资48000元及惩罚性赔偿款共10万多元。

  裁决书生效后,郭某仍拒绝履行,李强等12人遂来到临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临河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了“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对该案优先立案、迅速执行。临河法院的执行法官们立即出动,多方协调,希望在最短时间内解决这起“讨薪”案件。

  为了有效解决建筑发包商不给包工头支付工程款,包工头就不给农民工发工资的“三角债”困局,执行法官们先后找到了建筑发包商和包工头郭某,不厌其烦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疏导劝说和利弊分析,发包商和郭某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发包商同意先给结算工资,郭某同意和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强等12人自愿放弃了部分惩罚性赔偿款,郭某一次性支付李某劳动报酬53000元。和解协议达成后,郭某于11月15日将53000元钱交到临河法院,执行法官们当场为李强等12人兑现了工资款。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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