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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法院在老人病床前审案治“心病”
发布时间:2013-11-07 13:40:55
法官在老人病床前审理案件。 本网讯(温淑艳) 86岁的老人双目失明,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等待医院安排做手术,然而却还在为一件事情彻夜难眠,并将子女告上法庭。2013年11月6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来到原告张某的病床前,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继承纠纷案件,为这位老人“治疗”心病。 张某与丈夫结婚后,生育有子女陈某等四姐弟。1979年,夫妻俩共同修建了位于河池市民族路的房屋,丈夫去世后,房屋登记在原告张某的名下。因张某年岁已高,且双目失明,照顾张某的生活起居及赡养、生活费、医疗费、双方共有的房屋等问题,促使张某与子女之间发生了矛盾。张某为了使自己“老有所养”,要求法院确认双方共有房屋的份额后分割房屋。 承办案件的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张某行动不便,为治愈原告的心病,赶到张某的病床前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法官运用道德、情亲、法律、贯穿于庭审中。庭审结束后,张某说:“法官,你能来我真的放心了”。张某的子女向法官表示,不管案件怎么处理,照顾母亲都是作为子女的义务和责任。临床的患者对法官说道:“现在法庭可以搬到病床前,真是便民又利民”。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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