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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检察院建设节约型机关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3-11-07 14:29:22
本网讯(李国民) 今年以来,江西省吉水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廉洁、高效、节俭”思想,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较去年同期相比,吉水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5%。 吉水检察院重新修订了财务经费、公车使用、物耗能耗、政府采购、文书管理、接待审批等相关制度以及对节约的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该院将节能降耗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理、靠制度约束的长效运行机制,保证各项资源节约措施落到实处。 该院提倡办公“节能化、低碳化、环保化”,办公设备使用及维护提倡节能降耗,易耗品发放实行定额限量供应,纸质文字材料必须双面打印,尽量重复利用;对全院的水电线路定期进行检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在保障干警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走廊、过道灯白天停止照明,督促干警养成自觉随手关灯、关水、关空调的良好习惯,全院干警逐渐养成了“人走灯灭,人走水停”的良好习惯。 同时,该院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在热情待客的同时倡导节约,接待上级领导原则上在食堂安排就餐,以自助餐、地方菜为主,用饮料茶水替代烟酒,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减少会议数量,走访老干部一律到老干部家中去,不开团拜会、茶话会、座谈会;注重节俭办会,严禁到宾馆、酒店召开会议,会场布置不摆鲜花、水果,严格控制会议印发的材料种类和数量,严禁以会议之名发放纪念品。 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违反勤俭节约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查处,并在内网通报监督检查情况,使勤俭节约成为每位干警的自觉行动。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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