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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一人大代表骗取危房改造款领刑
发布时间:2013-11-05 11:28:11
本网讯(通讯员 庾春明 昌婵)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判处一起县人大代表、村委主任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危房改造款案件。县人大代表、村委主任谢世年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谢世年退出的赃款一万三千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谢世年是中共党员、县人大代表。2010年,谢世年担任才湾镇白石村委支书,2011年8月23日被选举为才湾镇白石村委主任。2010年8月10日,谢世年利用为白石村委农村危房改造前期照相的职务之便,在其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户条件的情况下,以其母亲的名义书写申请书,将其养猪用的三间旧瓦房进行拍照后交到才湾镇村建站,骗取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3000元。 2013年6月7日,被告人谢世年将所得赃款13000元退缴到全州县人民检察院暂扣。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世年身为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3000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贪污罪,依法应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谢世年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对其适用缓刑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如上。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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