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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强拿他人财物 90后少年寻衅滋事陷囹圄
发布时间:2013-11-01 14:49:43
本网讯(毛伟) 1991年出生的廖平,本事花样的年华,却不好好做人,因为在大街上强拿硬要他人财物而身陷囚牢。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廖平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0年8月12日晚22时许,被告人廖平提议罗平等五人(均已判刑)到铅山玩一下,六人分乘两辆摩托车至铅山。在鹅湖大道迎面碰到被害人孙某和滕某骑摩托车过来,见被害人看他们,被告人廖平等六人追上去拦截下两被害人,对被害人以“看什么看,是想找打”之类威胁言语予以斥问,并向被害人滕某要烟抽,后又问有没有钱要其借点钱用,将两被害人袋里的四、五元硬币搜走。被害人滕某、孙某约朋友复仇。在铅山一中侧门时见到抢他们东西的六个人,双方遂发生追逐并相互进行了打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平伙同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廖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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