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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益面前请保护好孩子的心灵
作者: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 谭金玉   发布时间:2013-10-29 09:24:31


    周末在家看《今日说法》,一个孩子因父亲意外身亡,其母亲和爷爷奶奶争夺父亲那笔二十几万的赔偿款。大家都说是为了孩子,可是最后孩子却无依无靠。这不免让外人怀疑孩子已经成为大人们争夺利益的工具。

    案情:孩子的父亲在外务工因意外身亡,经协商获赔29万元,除了3万元的丧葬费还剩下26万元,剩余的钱存在奶奶的户头上,母亲拿存款单。不久儿子开学了,母亲找爷爷奶奶要学费遭到拒绝,便提出要分钱,这时更引起了爷爷奶奶的警惕,无论母亲怎么闹,爷爷奶奶始终不拿出钱来,还挂失把钱全部取走。最后为这笔钱甚至上了法庭,爷爷进了监牢。无论是爷爷奶奶要留着这笔钱还是母亲要分钱,都强调着这钱是留给孩子的,是为了孩子好,可是当爷爷进了监狱之后,钱到了法院之后,派出所却成了孩子的家,无依无靠。

    在这起案件中,大家争的是利益,而孩子却成了幌子、工具,在这个过程当中,谁也无法想象孩子所受到的心灵创伤,我们要真为孩子好,孩子已经没有了父亲,爷爷奶奶母亲更应该和平共处,解决问题的方法很多,而不应用这种伤害孩子的极端办法。我们都说是为了孩子好,可是最终孩子受益了吗?

    再结合法院审理的相关案子,夫妻离婚,争夺遗产,似乎都离不开孩子的影子。记得前些日子,法院立案审理一起离婚案,原告口口声声说是因为被告多年来对孩子不理不睬的,对孩子不关心对家庭不关心才会起诉离婚的,并在起诉中主张了孩子的抚养权。而被告称孩子让原告抚养不放心,要三孩子的抚养权全归自己所有。据了解,原告在一次女儿生病中,因被告钱没有及时到位,原告在有钱的情况下却不拿出来给女儿治病,险些害得女儿命丧病魔之下,并有过多次遗弃女儿的行为。庭审中,原、被告之间长时间围绕着孩子的抚养权争吵不休,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之下,被告一次性给予原告壹万元并独自承担起三孩子的抚养费用,在被告承诺给予壹万元之后,原告便不再提及孩子的抚养权。一个母亲如此能经意放弃自己孩子的抚养权,为何还在起初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呢,如若直接诉请离婚放弃孩子抚养权事情岂不是变得简单多了。在这起离婚案中,孩子又充当了什么呢。

    在众多的离婚案件中,包括遗产案件中,双方的斗争都说是为了孩子,而在实际中往往是打着孩子的幌子,其实争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孩子只是夹在他们中间的一个斗争砝码。

    孩子在未成年的时候,往往是心里的成长阶段,大人的一举一行都会深深烙在孩子的心里给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当孩子曾经最亲近的两拨人变成了仇人,将孩子夹在中间,让孩子不知所措,倍感茫然,这时候撕裂的恰恰是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最珍贵的亲情,也就是在这个争斗的过程当中,孩子看到的都是人性当中最丑陋的一面。孩子将成为这个斗争的牺牲品,牺牲的不只是他快乐的童年,还可能会牺牲掉他今后的人生。

    但愿天下的父母亲及孩子的亲人,请不要让孩子成为大人们争斗利益的工具,在利益面前请保护好孩子的心灵。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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