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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因地制宜开设“法制讲堂”
发布时间:2013-10-25 15:04:57


南漳法院法制讲堂开讲现场。

    本网讯(陈坤)  10月24日,在湖北省南漳县清河农场三分场管委会大院里,南漳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的一起滥伐林木案刚结束,但参与旁听的近百名村民仍然没有离去,而是围坐在一起,因为该院刑事审判庭举行的法制讲堂又要开讲了。

    据了解,南漳县地处山区,林木茂盛,林业经济成为当地群众的一项重要收入。然而,村民们对于砍伐林木行为本身的法律性质却不甚了解,滥伐林木行为时有发生,有时还构成犯罪。南漳法院针对这一情况,利用巡回审判的机会,专门到滥伐林木罪高发的林区举办法制讲堂,以求最大限度地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法制讲堂由该院法官卢殿华担任主讲人。卢法官用真实生动的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的村民们宣传法律知识,着重介绍和强调了关于林木保护方面的民法知识及滥伐、盗伐林木方面的刑法知识,教育村民要学会保护林木,遵守法律法规。此外,卢法官还与村民们进行了友好的互动,现场气氛相当融洽。“以前,我以为树砍下来卖钱就可以了,今天听了法官给我们讲课,才明白国家在这方面有很多规定,随便砍树是违法的行为。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不滥伐树木,保护我们的环境。”法制讲堂结束后,村民刘金辉对记者说。

   “最近一段时间,我院判处的滥伐林木罪数量呈上升趋势,很关键的一个原因就是村民不了解林木管理法规,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人甚至根本不认为滥伐林木属于违法行为。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决定在滥伐林木罪的高发地区举办法制讲堂,因地制宜,现场说法,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懂得法律,从而减少该类型犯罪的发生。”该院副院长温茂平介绍说。

    据悉,截至目前,南漳法院针对辖区内各乡镇的具体情况,已开展不同类型的法制讲堂8期,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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