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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典型开路”传递社会“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3-10-25 14:20:23


    本网讯(黄小红)  10月24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地方媒体、法院网站等对“贴心好法官”——万安县法院窑头法庭庭长曾春明的先进事迹予以了大篇幅报道。这是该院今年推出的第5个先进典型人物。

    先进典型宣传比之一般的宣传工作,更为生动,易引起新闻受众的共振。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抓住这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进三解三促”等活动,先后成功塑造了多个先进典型人物,通过他们的先进事迹的传递,以点带面,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社会新好风尚的形成。

    2012年度吉安市两级法院仅先进典型稿件上市级以上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计40余篇,其中包括人民法院报整版宣传报道、江西卫视新闻联播报道等。全市法院为此成功推出周文奇、谢言、王卫国3个先进典型个人以及2个先进典型单位。经过宣传,永新县法官周文奇当选“感动吉安十佳道德模范”,被省委宣传部列为“全省学雷锋先进典型”,2013年周文奇成功入围“江西省道德模范”候选人;青原区法官谢言当选“2012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并荣登“中国好人榜”候选人;吉水县法官王卫国被省政法委列为“和谐平安赣鄱行”的宣传典型。2013年上半年,吉安中院被国家级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采用的典型宣传稿有12  篇,被市级以上的各类媒体采用的15篇。吉安中院在坚持做好2012年度成功推出的典型人物后续报道工作基础上,又新推出了一些个先进典型个人,如遂川县法院蕉芸、永新县法院彭金德、吉安县法院彭忠等。

    先进典型人物的成功塑造,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如,2013年度永新法官周文奇领导的志愿者协会成功申请到中央民政部关爱老人项目资金支持。一些未能做出先进典型的基层法院受到激励,争相在其他工作方面赶进,最终在全市法院上下形成良性工作发展态势。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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