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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合伙经营欠债不履行 法官妥劝获执行
发布时间:2013-10-18 08:40:09


    本网讯(王柯亮)  10月16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办案人员通过以法释理,让一对消极还钱的夫妻,打消顾虑,主动清偿了拖欠的15000元案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被执行人余泽勇、陈瑞珍是一对夫妻。2008年11月份与申请人余传星共同承包一山场、河坝进行经营性植树造林。三年后,余传星要求退伙,两被执行人同意给付15000作为退伙分红补偿,并出具欠条。事后,申请人余传星经过多次催讨,余泽勇夫妇依然没有履行义务。最终双方走上法庭,对簿公堂,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可到还款日期后,余传星又多次催讨,被执行人余泽勇夫妇还是无动于衷。无奈之下,申请人余传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余泽勇夫妇很快被法官传唤到庭。到庭后,无论法官怎样劝导,夫妻两对欠钱一事虽然不否认,但就是找各种客观原因来敷衍,一点儿没有诚心还钱的态度。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以法释理,继续耐心规劝,并严肃向两被执行人表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迫于法官情理的感动和法律的威严,最终两被执行人通过电话让亲戚送来了全部欠款,并当场了结了这场因合伙经营纠纷而引发的官司。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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