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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运输炸药8公斤被民警查获 获刑10年
发布时间:2013-10-12 10:50:53


    本网讯(李颖)  贵州男子徐昌华,用无证摩托车非法运输爆炸物,看到交警后做贼心虚掉头逃跑时翻车,被交警查获落入法网。日前,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认定被告人徐昌华犯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12年8月25日18时许,被告人徐昌华从广西大新县下雷镇骑无牌摩托车返回靖西县湖润镇湖润街,途经靖西县湖润镇木材检查站附近路段,发现有交警执勤,惊慌失措下想开摩托车拐向右边路口时自己摔倒。执勤的靖西县公安局大队民警将其扶起并检查,检查中发现,徐昌华的摩托车后架驮的纸箱里装运有两包疑似岩石乳化炸药,交警大队民警随即将案件移交靖西县公安局湖润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对查获的两包疑似炸药进行提取,并当着徐昌华的面对这40节疑似炸药进行过称,净重8公斤,民警还当场提取其中的50克疑似炸药送检。送检物经百色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检验意见为乳化炸药。另查明,被告人徐昌华运输这些炸药的目的系用于非法采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昌华违反国家爆炸物管理的法律规定,非法运输爆炸物8公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情节严重,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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