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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龄童玩打火机引燃百亩杉木林 监护人赔偿
发布时间:2013-09-25 10:47:12


    本网讯(通讯员 吴凰行 裴晓伟)  8岁儿童玩游戏时用捡到的打火机点燃了草坪上的杂草,致使村民承包的百亩杉木林烧毁。9月23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撤了这起因小孩玩火烧山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由小孩的监护人赔偿受害人部分损失4万元。

    2013年7月8日10时30分许,家住崇仁县某乡镇的8岁小孩罗东东带着两个年纪相仿的伙伴,跑到附近的山上草坪里玩“躲猫猫”游戏,游戏中罗东东在地上意外捡到了一只打火机,罗东东便用打火机点燃草坪上的杂草,当时因正值酷夏,风干物燥,火一下子就燃烧了起来,很快就蔓延到草坪附近由村民胡国兴承包的杉木林子里,将胡国兴近100亩的杉木大面积烧毁。

    因罗东东是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胡国兴便一纸诉状将罗东东的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他的经济损失8万元。法院受理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及罗家家境困难,胡国兴情绪比较激动,承办法官一边电话沟通和上门劝导胡国兴不要心急,一边积极和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取得联系,请求参与协调,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将纠纷尽快化解在庭外的处理办法。

    最终,经过各方辩法析理和多次面对面、背靠背的做工作,胡国兴与罗东东的父母达成了一致意见,罗东东的父母对自己未尽到监护责任当场向胡国兴表示道歉,并多方筹款赔偿了胡国兴的部分损失4万元。胡国兴亦表示谅解,撤回了起诉。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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