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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一财政所职工集资诈骗200余万元获刑6年
发布时间:2013-09-24 15:24:14
本网讯(佘朝礼) 打着“财神爷”的招牌,以办砖厂、买房为幌子,专骗朋友、邻居、熟人,原四川省巴州市巴州区恩阳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解发进集资诈骗200余万元。近日被四川省巴州市巴州区人民法院以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其非法所得退赔各被害人。 现年34岁的解发进,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和一个美满的家庭,不料他却不务正业,沉迷于赌博不能自拔,为了维系亏空,他心生邪念,把罪恶之手伸向朋友、邻居、熟人,于2008年至2010年期间,以开办砖厂和买房为名,许以高利息共向26人贷款200余万元。之后解发进采取用新帐填旧帐,保底结息等手段,向部分债主支付31.68万元,又向他人借出18.75万元,而将149.74万元全部用于赌博等挥霍一空,后众多债主日夜追债,解发进干脆“人间蒸发”,躲到成都、深圳等地。直至2011年11月22日,鲜发进深感走投无路,遂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巴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解发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虚构事实,非法集资200万元,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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