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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办出纳贪污191名患者住院补助金获刑
发布时间:2013-09-23 10:41:56


    本网讯(劳波涛)  作为“新农合办”出纳的万丁利用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助费用的职务便利,采取少支付给患者的方法侵吞、窃取191名农村患者的住院补偿资金共计55124.7元。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万丁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7年6月,田林县人民政府成立田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农合办”),各乡(镇)新农合办人员编制三人,负责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事务,其中时任田林县潞城乡财政所合同制工人的被告人万丁先后兼任潞城瑶族乡新农合办的出纳和负责人。2009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万丁利用其兼任田林县潞城瑶族乡新农合办出纳、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费用的过程中,采取少支付给患者的方法侵吞、窃取农村患者的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资金,先后侵吞潞城乡黄高梁、黄燕妮等191名患者住院的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资金共60715.7元,并将其中的5591元为潞城乡农合办购买办公用品等开支。

    2012年9月11日,被告人万丁主动到田林县人民检察院投案,其家属已代其将62303.5元赃款退到田林县人民检察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负责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助费用的职务便利,采取侵吞、窃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助资金55124.7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贪污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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