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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他人喜宴上拿板凳砸伤同学领刑
发布时间:2013-09-16 14:53:21


    本网讯(罗彩萍)  去参加朋友的婚礼本是高兴的事,不料醉酒后言行失控与人争吵,最后拿起板凳砸人。9月13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潘益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3年5月1日,潘益民应高中同学的邀请前去武宣一家酒店参加婚礼,同去参加婚礼的还有另外几位高中同学。因为一桌人都是同学,大家说话喝酒都比较的随意,待新郎新娘敬酒过后,他们就开始划拳猜码。酒过三巡潘益民话开始多起来,席间,因为和一个同学言语不和而发生争吵,潘益民见同学不服的样子,索性举起身边的凳子朝同学的后背砸去,导致同学背部和手臂受伤,经武宣县公安局法医师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归案后,潘益民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对自己的酒后行为表示悔过,在案件审理期间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取得同学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益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与被害人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按协议履行完毕,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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