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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炒鱿鱼怀恨在心 盗老东家财物获刑4年
发布时间:2013-09-16 11:42:41
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德保一男子因被其供职的公司的炒了鱿鱼,该男子一直怀恨在心、持机报复,因其在该公司中工作多年,非常熟悉该公司的工作环境,于是在某深夜盗窃了该公司的巨额财物,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2013年9月13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农思孝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农思孝因违反规定被某公司辞退后,一直怀恨在心、持机报复。2012年11月28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农思孝携带撬棍、螺丝刀等作案工具,窜到德保县城该公司盗窃得该公司的三台电脑主机、四个电脑显示器、多台MP3、MP4等物品及400元现金,事后被告人农思孝开三轮车将盗得的赃物运到德保至都安乡路边的草丛中藏放。次日被告人农思孝被德保县公安局抓获。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为11090元人民币。 庭审后,被告人农思孝通过其亲属退出赃款5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农思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农思孝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认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农思孝自愿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5000元,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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