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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法官近”
——云南师宗法院“司法进入寻常百姓家”活动侧记 作者:区鸿雁 李斐 发布时间:2013-09-16 11:21:38
从“马背上的法庭”到“车载法庭”,从田间地头到农家院落,云南省师宗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山乡百姓面前——“公堂”设在警务室、人民调解中心(室);法槌在综治维稳中心、农家院落敲响…… 师宗县素有“帝师故里、楹联之乡”之美誉,在这块传承厚重历史文脉和现代文明的热土上,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为民措施,创新便民机制,让山区群众时刻感受着司法人文关怀。 “板凳法官”走村窜寨 8月8日下午。 60多岁杨老汉双手拿着一面写着“一身正气执法、两袖清风律己”的锦旗,亲手送到师宗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 “请他们吃顿饭,差点被骂;带点土特产,被原样退回。只好请人做了这面锦旗,送给我的法官亲人们。”杨老汉对记者说。 2008年,杨老汉唯一的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儿媳悲伤过度服药自杀,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年老体弱的杨老汉和老伴担负着一家人的生计和两个孩子的上学,生活十分艰辛。 杨老汉的儿子生前在师宗县雄壁镇大舍村从事摩托车销售业务,在其经营期间赊销了大批摩托车。老人在儿子儿媳死后多次向欠款者追索,但仍有280多人以各种理由拒付赊欠款,无奈的老人先后将潘某等35人向师宗县人民法院起诉。 此案受理后,面对涉及陆良、罗平和师宗3县的诸多被告,法官急事急办,迅速对其中的重点户采取上门开庭、集中说法等多种方式,审理并执结其中的26件。老人随后在不到3个月中收到了238户的赊欠款。 师宗辖区共有8个乡镇5个社区104个村民委员会767个村民小组,不到40万人口中农业人口占80%,山区面积90%以上。其中丹凤中心法庭管辖范围除法庭撤并前的丹凤镇、大同镇,还有散落在滇桂交界处的十万大山中,被形象称为“十里不同族,五里不同俗”五龙壮族乡、龙庆彝族壮族乡和高良壮族苗瑶族乡三个少数民族贫困乡。 乡镇如此分散而偏远,使得法官办起案来常常顾此失彼,往往他们到某个乡村办案,其他的群众来到法庭办事就会扑空。司法资源不足且分散,加上山区交通不便,致使法庭工作十分被动,积案现象日益严重,群众对此很有意见,特别是对留守农村的老人和孩子,十分不便。 说起“司法进农家”活动,师宗法院院长缪元书如数家珍。他说,群众到县城告状,仅往返路费就要二三十元,连吃带住至少要花五六十元。这笔开支对城里人来说也许算不了什么,但对于一个边区少数民族贫困乡的同胞来说也许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2006年3月,针对乡镇机构撤并,法院充分利用现有的审判资源,正式将位于县城主城区的丹凤法庭搬迁至原乡下的大同镇(已撤并归丹凤镇),接管了原来两个法庭的审判任务。同时在原乡镇司法所设立诉讼立案点,当事人不必跨乡奔波,就可以诉讼有门,又节省了打官司的费用开支。” 该院还通过发放《民情登记卡》,撰写《民情日记》,积极筹措资金、干警自愿捐款开展扶贫慰问,法官深入乡镇、村社、企业等进行走访、座谈。司法统计证实,师宗法院近三年来的年均结案率高达99.19%,案件总体呈现“五升三降”的良好态势,即收案数、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调撤率、案结事了率上升,裁判上诉率、发回重审率、涉诉信访率下降。 “车载法庭”走近百姓 6月12日下午。 师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巡回到五龙乡脚家箐村委会公开审理赵某滥伐林木案,法官当庭宣判赵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我在寨子生活70多年了,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审判场面。这几年,山上的树越来越少了,通过法庭的审判,山里的树得救了。”74岁的村民李大爷说。 当天庭审结束后,前来参加旁听的300多村民紧紧围住办案法官李春芳咨询,村里多位长者自发在村民中间告诫村民要以赵某为教训,为了脚家箐山清水秀、为了子孙后代,不要再滥砍滥伐。 师宗县人民法院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社会关注度高、适合公开开庭的案件,以“请进来”(在法院开庭审理)和“走出去”(巡回审理)方式,让庭审走近民众,贴近民生,自觉接受社会民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让“法庭”开到了学校、企业、机关、军营、村寨、集市、田间地头,把审判工作置于老百姓的监督下,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让司法工作成为“看得见的公正”。 今年截至9月,该院已开阳光司法示范庭20个,组织各类旁听人员近万人,其中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多人,收回调查问卷函和庭审活动评价意见建议上百份。 站在新起点,师宗县人民法院法官倍感任重道远,他们将继续用一点一滴的行动,沿着为民司法之路奋力前行,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和改善民生的道路上走出特色、走出精彩。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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