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玩忽职守贪污受贿 建设管理站长被判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3-09-06 09:32:56


    本网讯(谭召日 蓝晓芬)  身为村镇建设管理站站长,覃嵩以权谋私,连犯玩忽职守、贪污、受贿三罪。9月5日,广西武宣法院以覃嵩犯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从2009年开始,国家为解决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安全住房需求,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12年,时任武宣县黄茆镇村镇建设管理站负责人、站长的覃嵩,负责组织实施全镇的危房改造工作。然而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其没有按要求在各个村委宣传危房改造政策,没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评议,使24户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对象获得了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21400元。

    另查明,在2011至2012年期间,覃嵩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分别与其妻子、弟弟共同商量以老家已经不住人的泥房属于危房为名,共同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34000元占为己有。同时,其还以为他人解决危房改造指标为名,向危房改造申请户索取贿赂共计19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覃嵩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达370400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4000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9000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贪污罪、受贿罪。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