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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轿车持弩和毒镖盗狗 落入法网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3-08-23 10:23:35


    本网讯(童子颖 胡静云)  开着小轿车,却干着盗狗的事,常言道“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盗狗贼”沈某最终难逃法网。日前,广德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沈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九百元,其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追缴涉案车卖款两万元。

    2011年,沈某曾因盗窃被公安局拘留,然而仅时隔一年,沈某又开始“重操旧业”,有所不同的是,这回他逍遥地当起了“盗狗贼”。自2012年12月份以来,被告人沈某伙同他人驾驶自己的轿车,先后辗转四地,均为镇村地区,用弩和毒镖将村民董某、张某、王某、傅某的狗射死,令沈某等人意外的是,在其准备盗走死狗时竟被村民们发现,于是沈某等人匆匆驾车逃跑,在逃跑时沈某还念念不忘地带走了一条死狗。经鉴定,涉案四条狗的价值为1460元,案发后,沈某全部退赃、退赔,得到被害人谅解。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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