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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情法并茂柔性执行 双方达成和解谱和谐
发布时间:2013-08-22 15:00:42
本网讯(韦汉吉) 8月21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韦秀玉等人强制将被执行人覃建斌带到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覃建斌给予还款。执行法官了解情况之后,通过耐心释法教育,并指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被执行人覃建斌承认了错误。双方当事人经协商,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执结了一起执行时间长达九年之久的积案。被执行人覃建斌当日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04年1月6日,覃建斌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与韦秀玉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为一个月。期满后,覃建斌未还借款,经韦秀玉多次催促未果。韦秀玉2003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同年6月作出判决确认,由覃建斌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韦秀珍借款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563元。 判决生效后,韦秀玉于同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时,由于覃建斌离开金城江后“失踪”,手机停用,其又无可供执行财产,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终止了该案的执行。 2013年8月21日上午,覃建斌回到金城江露面韦秀珍发现后,韦秀玉即喊来亲属将覃建斌强制送到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经过耐心从情、理、法几个方面进行开导,同时指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覃建斌在执行法官有效开导之后,认识到其拖欠借款的错误。当日上午双方即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日由覃建斌一次性支付韦秀玉借款本金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共计2563元。韦秀玉放异逾期支付利息请求。执行费由覃建斌承担。当日下午,覃建斌当庭兑现了上述款项。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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