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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创新“花朵审判”确保司法育人
发布时间:2013-08-06 09:35:14
本网讯(陈瑶) 今年以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准确把握司法育人救人的核心价值,创新“花朵审判”的工作思路,建立少年审判庭庭前社会调查的规范化制度,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奋发健康成长。 该院明确“社会调查官”由庭内一名法官助理专门负责,通过提讯未成年被告人、与法定代理人见面、到所在学校、单位、村、居委会或派出所等地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背景、周围生活环境;查清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征、平时表现;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对控诉机关指控犯罪的认识和态度等,为取得最佳的教育、感化效果打好基础。 该院还将社会关护员制度与庭前调解制度进行有机结合,在庭前送达阶段就邀请具有丰富青少年维权经验的社会关护员与法官共同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没有庭审中紧张的氛围,当事人双方更容易说出心里话,从而较好掌握案件的症结,进而以更合理的方式、更准确的判断进行调解。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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