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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阻止前妹夫自杀不料被刺伤
发布时间:2012-05-18 14:03: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必华 刘媛)   妹妹与妹夫两人离婚后因财产问题产生争执,倍感失落的妹夫企图点燃煤气自杀,自己与妹妹赶紧冲上前去阻拦,却不料在此过程中,自己被妹夫刺成重伤乙级。2012年5月7日,江西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被告人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缓刑二年。

    2011年8月12日9时许,在本市洪都北大道919号一房屋内,被告人唐某因离婚后财产纠葛与前妻朱某发生争执,双方因言语不和唐某倍感失落便冲向厨房企图点燃煤气自杀,朱某与被害人朱某某(朱某的姐姐)为阻止唐某的自杀行为与其扭打在一起,过程中被告人唐某乘机从厨房灶台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刺中被害人朱某某左腹部,致使朱某某左侧腹壁及降结肠、小肠等多处损伤。之后被告人唐某主动拨打“110”报警电话,出警民警在案发现场将其抓获归案,归案后被告人唐某对所犯事实如实地进行了供述。案发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朱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乙级。

    另查明,2011年8月23日,被告人唐某的家属主动与被害人朱某某就民事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代为被告人唐某一次性赔偿了被害人朱某某全部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被害人朱某某也明确表示对被告人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再查明,根据本院庭前对被告人唐某表现调查,其所居住社区反映被告人唐某此前表现尚好,适用非监禁刑对其所居住社区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同时其本人也明确表示悔罪。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重伤乙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唐某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打电话报案,并在案发现场等待抓捕,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系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纠纷民间矛盾所引发,且被告人唐某归案后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唐辉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结合以上量刑情节和所在社区的反馈意见,可依法对被告人唐辉适用缓刑。希望被告人唐辉能以此为戒,痛改前非,积极改造,做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益的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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