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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五个能力”建设 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作者: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彭俊 发布时间:2013-07-18 11:05:03
以党的十八大为标志,我们党和国家开启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伟大征程,政法工作也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指出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着力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着力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在新形势下,法院队伍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针对新形势下提升法院队伍“五个能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进行一些思考,以期不断提升法院队伍综合素质,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提供人力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奠定人力基础。 一、重塑理念,确立提升“五个能力”的新航标。当今世界已进入新媒体时代,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内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民需求也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各种矛盾以诉讼的方式涌向法院,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要求和期待更加强烈,这对法院的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提出提升干警的“五个能力”,打造过硬队伍具有重要意义。提升“五个能力”是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的需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人民幸福的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因此,法院要紧跟时代步伐,把握时代脉搏,找准角色定位,加强信息化建设,用科学技术助力司法公开,用科学技术提升司法效率,用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要切实掌握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社会沟通能力,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保障者。法院干警要不断更新理念,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知识储备,奠定司法公正的基础;要创新沟通传播方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需求,完善司法公开的路径,传递司法正能量;要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用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提升审判质效;要坚持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守司法公正的底线。 二、善于学习,夯实提升“五个能力”的基础。面对不断变化的世界形势,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现实,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面对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面对学习时间不充足的困难,法院干警要认识到,只有调查研究、不断学习,掌握新时期的司法工作技能和群众工作能力,才能在根本上提高司法效率,做到司法公正,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因此,法院干警必须树立并自觉践行“活到老、学到老”的观念,必须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维护司法公正的不竭动力。在学习观念上,法院干警要转变思想,克服工学矛盾,要变被动学习为自主学习,充分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学习方式上,要不断探索符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要把传统的书本学习方式与现代的远程网络学习方式相结合,充分运用新媒体时代的网络传播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在学习内容上,要把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要自觉深入学习党的十八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学习反腐倡廉知识,牢固树立“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学习法律法规和审判调解技巧,学习群众工作方法,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在学习中要注意把理论学习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把学习中获得的新观念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把学习中获取的新方法融入到司法实践中,从而指导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找准知识缺口,有的放矢,强化理论学习,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反思、创新,丰富法律理论知识。 三、完善机制,建构提升“五个能力”的新格局。 一是建立教育培训常态机制。在社会不断变化的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具有新要求和新期待,建立教育培训常态机制是应对情势变更的有效方法,是提升“五个能力”的必然选择。建立教育培训机制要根据法院干警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等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突出创新。在培训对象上,要根据工作岗位职责和性质进行分类,如按照年龄段分为老、中、青三类,按照人员职责分为领导干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行政人员六类,在此基础上选择培训内容,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培训内容上,详细分析“五个能力”的具体内涵和外延,筛选出法院干警在“五个能力”中存在的薄弱点和重点,按照培训对象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培训内容。具体说来,除强化思想政治培训外,要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新颁布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庭审技巧和裁判文书写作,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法,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与舆论引导方法,信息化社会中的科学技术应用方法进行培训。总之,培训内容要广而不泛,要精而不虚。在培训方式上,要创新培训方式,坚持培训形式多样化,充分运用现代网络媒体,强化远程指导和远程教育培训,探索进行案例评价式的培训,注重参与互动、注重理论升华、注重实践转化。要鼓励法院干警进行学历教育,在学习时间申报、学习费用报销、学习成果奖励等方面倾斜,并形成硬性制度。 二是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在基层法院,要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充分发挥更大的作用,有效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必须要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科学分析所需知识和技能,按需优化人员配置,激发法院干警的工作热情,实现人尽其才。在人事档案方面,要逐步完善干警的“司法档案”,内容要全面,涵盖干警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和数量,工作质量和效率,对方当事人反馈结果,奖惩情况,培训考核结果等方面,将司法活动的每个环节与流程纳入监督视野,动态实时反映干警的实际情况,客观反映干警的成长轨迹,为干警提拔任命提供基础材料。进一步深化司法监督,提升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在干警任用方面,要坚持竞争上岗,为广大干警提供一个均等的竞争机会,激励干警奋发向上,不断提升各项能力,营造你追我赶的竞争氛围。在干警考核方面,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条目,量化考核指标,使考核准则与岗位职责一致,客观反映干警的工作实绩。在人员储备方面,要坚持在实践中锤炼干部,要有计划的安排后备干部到上下级法院、平级法院及党政部门挂职交流锻炼,增强其管理协调能力。有计划的安排到各部门轮岗,使其在工作上能独当一面。有意识的给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参与复杂案件审理,承担重大课题调研,使其在压力下得到锻炼。 三是健全职业保障机制。法院面临的司法环境日益复杂,承载的工作越来越多,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而法院队伍力量不足,待遇偏低,社会地位不高,发展空间较小等情况仍然存在。面对这些困难,要健全与法院工作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机制,增强法院的吸引力。首先,要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坚持定期体检制度,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精神文化生活,邀请专家为干警进行心理辅导,疏导心理困惑,排解心理压力,帮助干警树立良好的心态,确保干警身心健康。其次,要解决法院干警日常加班和周末加班的补贴问题,建立干警因公牺牲或特别困难的扶助机制,设立专项补助基金,解除法院干警的后顾之忧。 四、勇于探索,开创提升“五个能力”的新举措。 一是探索实行法院干警分类管理。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规定,把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实行分类管理。在实践中,要结合不同类别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各序列人员的管理方法,建立分类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整合法院队伍资源,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要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相互转换条件,严格转换程序,尽量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且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选到法官序列任职,不断提高人与岗位的匹配度,实现人尽其才。 二是完善法院干警流动机制。在新形势下,法院工作面临新挑战,而妥善应对这些挑战,关键在于人才的有效使用,必须不拘一格降人才。要建立顺畅的人员选拔机制,对于那些素质高、能力强、有志于从事人民审判工作的人员,要有可行的途径被选拔入法院工作,充实法院队伍力量。同时,对于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人员也应该建立顺畅的人员流动机制。如对于不适合在法官岗位工作的人员及时转换到审判辅助岗位或者司法行政岗位任职、调离法院队伍或者直接辞退。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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