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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杀哥父亲协助抛尸荒野 一家三口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7-11 14:41:08


    本网讯(汪次安)  去年7月10日晚,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东坪镇茶坪村发生一宗弟弟杀哥哥的恶性刑事案件后,父亲协同行凶的儿子将尸体抛弃荒野,母亲说没用的儿子死了就算了,村民称是死有余辜。日前,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作出了一审判决。

  2012年7月10日晚,被害人赵拉高在其弟弟赵德当家里喝酒聊天时发生争执。赵德当便将父母赵西担、赵才美叫到家里与赵拉高论理。在论理过程中,赵拉高先行殴打母亲赵西担,被赵德当拦住,随即两人发生打斗,赵西担、赵才美因害怕躲进房间内。赵德当于是跑回自己房间拿出一把开山刀回到客厅,持刀从上往下砍了赵拉高头部几刀。

  赵德当砍完后走进母亲的房间,告诉父母自己砍伤了哥哥。赵西担问你哥哥死了没有,赵德当说不知道。赵德当再次回到饭厅,看到赵拉高还躺在沙发上动来动去。此时,赵德当想起赵拉高平时好逸恶劳,偷鸡摸狗,且长期虐待父母,搞得他们一家人在村里好没面子,于是又持刀砍了赵拉高喉部位一刀,致赵拉高当场死亡。赵德当又去到母亲的房间说已经死了。赵西担听后说,像这样没用的儿子死了就算了,将他丢到村外去。随后,三被告人用水清洗现场的血迹,并将赵拉高尸体包裹好,再由赵才美、赵德当父子二人抬到离村子一公里左右的水电站丢弃。

  在法庭上的举证质证环节,公诉机关宣读了一份由赵德当4位姐姐妹妹、27位村民联名签字画押以及村委、村小组盖章的《刑事谅解书》,认为死者赵拉高长期以来虐待父母,游手好闲,小偷小摸行为严重,长期要母亲给钱,如不给就打。总而言之,赵拉高品行很坏,在当地影响极坏,是死有余辜,可以说是为当地和赵家除了一害,并请求法院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

  韶关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德当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赵西担、赵才美明知赵德当已将赵拉高杀害,仍然帮助处理并丢弃尸体,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赵德当、赵西担、赵才美犯罪后明知他人已报案而未逃离现场,在公安机关传唤其协助调查后亦主动配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被害人有一定的过错,且得到被害人其他家属及部分村民的谅解,可酌情对三被告人从宽处罚。据此,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条款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德当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被告人赵西担、赵才美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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