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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聚会吸毒 开房者因容留被判刑交罚金
发布时间:2013-07-03 11:13:56


    本网讯(张行文 覃登高)  戴武到宾馆开房住宿,毒友们相约而至,在房间内一道吸食K粉”,毒友们被禁毒大队抓获后被行政拘留,戴武却因容留他人吸毒于2013年7月3日被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1月28日,戴武到武宣县城“明都商务宾馆”开房住宿,顺便见见自己的毒友们。1月29日凌晨,毒友们6、7人相约而至,并在戴武所开设的302号房内进行毒品吸食,被武宣禁毒大队抓获,后分别对戴武等人进行行政拘留。经调查后发现,瘾君子们本次“聚吸”系戴武开房容留,遂于2013年2月12日对戴武进行刑事拘留。

    广西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武在宾馆开房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戴武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武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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