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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11个人民法庭全部完成“统一标识”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24 10:43:52
安徽省高院装备处基层法庭“统一标识”检查组对埇桥区法院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进行检查。 检查组察看公示栏。
本网讯(阮传宝)
自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5月正式启动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以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原材料招标采购、勘察设置、施工制作、规范安装等具体工作中严格要求,对所辖11个基层法庭在2012年底前(除三个新建外)全部完成了“统一标识”施工安装工作,达到了让群众“见标识即知人民法庭”的效果,对群众远距离“识别”法庭提供了更加规范、醒目的标志。
图为2013年6月21日下午,安徽省高院装备处基层法庭“统一标识”检查组在埇桥区法院院长凤良龙的陪同下,对该院的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进行检查,并对规范安装工作给与高度赞扬。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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